EN

2018

  1月1日,作为我国第一部专门体现“绿色税制”、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单行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正式开征,这将意味着征收了近40年的排污费正式谢幕。这是我国政府第一次对污染排放企业征收环保税。

  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核安全法》起施行。核安全法对核设施的选址、建造、运行,核材料和放射性废物安全等,为实现核能的持久安全和健康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法制保障。 

  3月1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生态文明被历史性地写入宪法,具有里程碑式的意义。

  3月17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正式批准将环境保护部的职责与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土资源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海洋局、国务院南水北调工程建设委员会6部门的相关环境保护整合,组建生态环境部,实现环境保护职能部门第五次跳跃。

  4月16日,《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由生态环境部部务会议审议通过。

  5月18—19日,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在北京召开,这是首次以“生态环境保护”为主题的全国性重要会议,习近平总书记出席会议并发表重要讲话。此次大会是我国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发展历程中规格最高、规模最大、影响最广、意义最深的历史性盛会。

  6月24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出台《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对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作出部署安排。明确要求打好三大保卫战(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和七场标志性重大战役。

  8月31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完善了污染防治领域的法律制度体系。

LINK

相关链接

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 版权所有 京ICP备11013869号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王府井大街27号

邮编:100710

  • 官方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