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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气候变化经济学》第八讲:碳市场经济学

时间:2021-12-15 来源:生态文明研究所

  2021年11月19日,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生态文明研究系开设的《气候变化经济学》课程在良乡高教园区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研究生院教学楼108教室开讲。第八讲:碳市场经济学,由陈洪波教授讲授。生态文明研究系在读博士生和硕士生现场参加了本次授课。

  主讲人简介:

  陈洪波,男,湖北竹山人。2002年毕业于华中科技大学经济学院,获得经济学博士学位。2003年3月进入中国社会科学院从事博士后研究,研究方向为气候变化的经济分析。2004-2005年国家公派赴英国剑桥大学经济系研修能源-环境-经济模型。回国后一直在中国社会科学院从事研究工作,主要研究领域为气候变化经济分析与政策研究(包括碳交易、低碳建筑、国际气候治理和城市节能减排等)、生态经济理论及生态城市规划。现任中国社会科学院生态文明研究所研究员、中国城市经济学会秘书长、中国社会科学院可持续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他先后发表论文50余篇,出版著作5部,主持国际国内课题40余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奖二等奖等5项省部级以上奖励。

  《气候变化经济学》第八讲授课的主要内容包括碳交易机制有效性的理论逻辑、碳交易机制有效性的经验证据、政策工具设计的困境、我国碳交易机制有效性的初步研判以及碳交易的政策含义等几个方面。

  陈洪波老师首先介绍了碳排放权交易机制被普遍认为有助于以成本最小化的方式实现既定的碳减排目标,并提供创新激励。但从欧盟的实践来看,其实际效果并没有达到预期,由此便引出了碳交易制度是“理论幻觉”还是政策设计问题?而我国刚刚启动的碳交易市场又该如何面对这些问题?

  从理论层面来看,碳交易市场的理论逻辑首先是庇古税以及科斯定理,而后戴尔斯将科斯的排污权理论开发成一种新的政策工具。随后陈老师介绍了碳交易体系的核心要素与碳市场运行的支撑系统。其中碳交易体系的核心要素包括总量控制、范围覆盖、监测报告与核查、配额分配、交易机制、抵消机制与履约机制七大要素,而碳市场运行的支撑系统主要包括数据报送系统、注册登记系统与交易和结算系统三大系统,之后陈老师对这七大要素三大系统进行了详细的介绍。

  接着陈老师介绍了碳交易机制的经验证据。首先带大家了解了全球碳交易制度的起源为京都机制,其中交易制度主要包括三个灵活机制,一是发达国家之间的排放贸易(简称ET);二是发展中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清洁发展机制(简称CDM);三是转型国家与发达国家之间的联合履约(简称JI)。其次详细地介绍了欧盟碳交易市场的规划进程、覆盖范围、配额分配、交易体系与惩罚机制等各方面内容,其中还回答了“碳交易制度是理论幻觉还是政策设计问题”,并谈到了欧盟碳交易市场解决这一问题的措施。而后就政策工具设计的困境这一方面,陈老师提出了以下四点困境:信息不完全与不对称、不确定性与市场预期、政治上的可行性与交易成本。

  最后陈老师介绍了我国碳交易机制的总体框架与建设历程,并就试点过程中各试点的立法、未履约处罚、配额交易特征等做出了详细的介绍,并指出了我国碳市场在目前发展阶段的一些问题。还与同学们在一起探讨:为什么我国碳市场选择发电行业先行?并介绍了发电行业的配额管理原则与全国碳市场配额总量及分配,又从全国碳市场的交易管理和支撑系统两方面介绍了全国碳市场。在最后留给同学们思考题:结合理论和国内外碳市场运行情况,阐述如何完善我国碳市场制度。

  本节课陈老师由浅入深的讲解让同学们全面地学习到了有关国内外碳交易市场的知识,通过对现实案例的讲解,同学们也表示能够更好地学习了解相关专业知识,而不仅是停留在书本之上。后续同学们也将会对相关问题进行进一步的探索与学习。

  后记:《气候变化经济学》课程依托生态文明研究所气候变化经济学研究团队开展建设,是中国社会科学院气候变化经济学优势学科建设继《气候变化经济学导论》及系列教材公开出版之后的又一重要成果。本课程共十二讲,主讲人均为导论及系列教材的主编和主要作者。欢迎对气候变化感兴趣的同学和社会人士参加学习。

 

  供稿人:李叔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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